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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1下面引例中没有起词是“无”的。(1)

《马氏文通》

目录 马氏文通 1

○2“莫”“无”,【2.5.3.2】节称为约指代字,此又称泛指代字,前后不一致。

○3[243]“此之不为”及论公冶“斯之未能信”及[267]的“谁之不如”,均属止词前置并加“之”字作标志的句式,与他例不全同。

【5.2.6】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与无弗辞而先置,皆仅见也。

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

[268]孟告下: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髠未尝睹之也。——不曰“髠未之尝睹也”。庄子徐无鬼云‘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于此乎言之’,则云“未之尝睹”似无不可。

[269]礼中庸: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不曰“吾弗之为矣”。

[270]汉赵充国传:汉果不击我矣。——不曰“不我击矣”。

[271]韩释言:虽有谗者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

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

[272]庄则阳: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犹云“或使之,莫为之,皆出于人之疑心,非真知”也。“或之使”者,“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焉。

[273]左僖四:尔贡包茅之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是”指上文,乃“征”“问”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置焉。

[274]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若尔吾哀”者,“若尔哀吾”也。

[275]又太傅董公行状: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大国之尔与也”者,“大国之与尔也”。

[276]又平淮西碑:曰度,惟汝予同。——言“惟汝同予”也。

[277]又送穷文:惟我保汝,人皆汝嫌。——言“人皆嫌汝”也。

[278]又颂风伯:风伯虽死兮,人谁汝伤。——言“谁人伤汝”也。

[279]又择言解: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言“火既灾我”“水既患我”也。诸引皆代字止词,无弗词而先乎动字,以韵其句法也。

句中有两弗辞者,则先者弗其后者,与无弗辞同,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

[280]史魏其列传:后家居长安。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不曰“莫之弗称”者,以“莫”“弗”两字自相弗也,与句之无弗辞者同,用特识焉。

【5.2.7】凡止词为“自”字“相”字,概谓之自反动字;①其止词先动字者,已见代字篇内。

自反动字有二:外动字前必加“自”字而其意乃达者,如“自怨”“自艾”“自骄”“自纵”等语,盖人凡有“怨”“艾”“骄”“纵”之心,必由就衷发故也;外动字之先加以“自”“相”等字者,以其为止词之故也。如“自称”“自号”“相友”“相望”诸语,盖“号”“称”“友”“望”诸动字,不以“自”“相”等字为止词者常也。惟两者用法无异,故不为特别焉。②

止词为“自”。

[281]孟离上: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侮”者,侮己也,“自”为止词而先之,故“侮”之行,己施之而己受之,谓之自反动字亦可。“自毁”“自伐”准此。

[282]楚语: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焉?

[283]左宣四: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284]又襄二十五:请自刃于庙。

[285]史魏其列传:魏其者沾沾自喜耳。

[286]又商君列传:自胜之谓强。

[287]又任敖列传:张丞相由此自绌。

[288]后汉王丹传: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

[289]汉儿宽列传:有廉知自将。——“自将”者,“自卫”也。

[290]又司马迁传: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自列”者,“自明”也。

[291]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

[292]又: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诸引“自”字,皆外动止词而先焉。以是观之,外动字之可以“自”为止词者,难更数也。诚所谓自反动字,如“自悔”“自度”“自忖”者,盖无几也。

止词为“相”。

[293]孟滕下: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凡动字前加“相”字者,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故“相窥”“相从”,言男女两人,先则彼此相窥,后则彼此相从也。

[294]史货殖列传: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295]汉吴王濞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诸“相”字同上。

更有加一转词,介以“与”字以先之者,皆以明交互之意也。

[296]史封禅书: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与王”者转词,而以“与”字为介也。“与王不相中”者,言“康后不与王相得,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也。

[297]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亦以言“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也,皆以言交互之章也。

故[298]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两人相与为刎颈交。——“相与”者,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

○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实无必要。因为所谓“自反”之义,来自“自”字,与动字本身无涉。如将“自”字删去,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再者,马氏所举止词为“相”的例句,其中的“相”均表交互义,与自反之义不同,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

○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一是必加“自”字其意乃达者,另一是有时以“自”“相”为止词者。这种分别也很牵强。因为,第一类的“怨”“骄”等幷非一定要加“自”字,与第二类的“称”等无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怨”“骄”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称”“号”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

受动字四之二

【5.3】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①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谓:‘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谓:‘伐人者为客,长言之;见伐者为主,短言之;皆齐人语。’是齐人以“伐”字之声短、声长,以为外动、受动之别。考经籍中凡外动转为受动,约有六式:

【5.3.1】一,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

[299]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300]又陈汤传:汤尚如此,虽复破绝筋骨,暴露形骸,犹复制于唇舌,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者,犹云“汤为嫉妒之臣所系虏之人”也,不言“汤”者,蒙上文也。“嫉妒之臣所系虏”一读,“系虏”仍外动也,“为”字至“耳”字则句矣。

[301]史李斯列传: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二世自言。

[302]又淮阴侯列传: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吾”,为儿女子所诈者也。

[303]汉王章传:章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

[304]又王吉传: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

[305]史老申列传:无为有国者所羁。

[306]又项羽本纪:汉军却,为楚所挤。

[307]汉傅常传:不为州里所称。

[308]又李广传: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

[309]又:为校尉所辱。

[310]又: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

[311]史大宛列传:又为匈奴所败,乃远去。

[312]又游侠列传:穷治所犯,为解所杀,皆在赦前。

[313]又冯唐列传:是以兵破士北,为秦所禽灭。

[314]韩与袁相公书:退勇守专,未为宰物者所识。

[315]又答刘正夫书:若皆与世浮沈,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316]又荐侯喜状:自言为阁下所知。——以上所引,皆以“为”“所”二字间于句读,虽施受如常,已若转为受动之意,惟“为”字之起词,隐见无定耳。

[317]又送温处士序: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为有力者夺之”,即“为有力者所夺”也。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

○1受动是外动字的用法问题,马氏把受动字作为一类与外动字、内动字并列,不妥。马氏在本章[333]下也说:‘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

【5.3.2】二,惟以“为”字先于外动者。

[318]庄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裂”一读,即“天下所裂”也。“天下”,“裂”之起词,其止词乃“所”字,隐而不言。“为”字各种乎读而为断词,其起词“道术”也,句法与前式无异。此则先秦之书常常有之。

[319]礼大学: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为天下僇”同上。惟起词蒙上“有国者”。

[320]论子罕:不为酒困。——犹云“不为酒所困”也。

[321]左僖三十:且君尝为晋君赐矣。——犹云“且君尝为晋君所赐”也。①

[322]又襄十八:止,将为三军获,不止,将取其衷。——犹云“能止则仅为三军所获”也。

[323]史游侠列传:诸公以故严重之,争为用。——犹云“诸公争为其所用”也。

[324]汉司马迁传: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犹云“重为乡党所戮笑”也。

[325]史屈贾列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为天下笑”者,“为天下所笑”也,其起词蒙上文“怀王”。

[326]又淮阴侯列传:诚令成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犹云“亦已为成安君所禽”也。不言“成安君”者,蒙上文也。

[327]同传云:否,必为二子所禽矣。——故“为禽”者即“为所禽”也。

[328]同传又云: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为我禽”者,亦即“为我所禽”也。

[329]同传又云:今足下虽自以与汉王为厚交,为之尽力用兵,终为之所禽矣。——犹云“终为汉王所禽”也。“为”后不用“其”字而用“之”字,见代字篇。②

故[330]韩文守戒云:今夫鹿之于豹,非不巍然大矣,然而卒为之禽者,爪牙之材不同,猛怯之资殊也。——曰“卒为之禽”者,即“为之所禽”也,今惟去“所”字耳。

[331]史刺客列传: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言“皆为秦所戮没”也。不言“秦”者,蒙上文也。

①“为晋君赐”意为“有德于晋君”,此“赐”是名字,非动字。

②代字章未论及此。

【5.3.3】三,外动字后以“于”字为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