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论公冶: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屡憎于人”者,注云:‘徒多为人所憎恶’也。憎恶之情,施自人而受于佞者,今“佞”为起词而居主次,“人”则介“于”字,以明其憎恶之情所自发,故“憎”字由外动而转为受动矣。必介“于”字者,明外动之行所自发也。
[333]赵策: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破于人”者,“为人所破”也,“臣于人”者仿此。此以“破人”与“破于人”两相比,以见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如是。
[334]又云:人之情,宁朝人乎,宁朝于人也?
[335]荀子荣辱云: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
[336]孟子滕文公上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337]汉书赵充国传云: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338]史记项羽本纪云: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而汉书改云‘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诸句,以见同一外动字也,介以“于”字,则转为受动字矣。
[339]庄山水: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物于物”者,“不为物所物”也。
[340]汉霍光传: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决于光”者,“为光所决”也。
[341]史廉颇列传:以勇气闻于诸侯。——“闻于诸侯”者,“为诸侯所闻”也。
[342]公隐四: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言“公子翚心恐如是之言决于桓”也。“乎”即“于”也。
[343]又僖二十一:宋公释乎执,走之卫。——“释乎执”者,“为执者所释”也。①
[344]史屈原列传: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345]汉书叙传:然而器不贾于当己,用不效于一世。
[346]又贾山传:然而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者,何也?
[347]又司马迁传:至激于义理者不然。
[348]韩获麟解: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
[349]又独孤府君墓志铭:畜于伯父氏。
[350]又: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
[351]又圬者传: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
[352]又与卫中行书:方甚贫,衣食于人。——诸引外动字后,皆用“于”字以介施者,而成为受动字也。
至外动字转词本以“于”字为介者,内转为受动之后,其转词仍旧,不可视为施者之介字。②
[353]孟告下: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这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诸“举”字皆受动字,“为人所举”也,其后“于”字,乃记其举之处,非举者也,不在此例。
[354]又离下: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行”“听”“下”王字,皆受动字,“于民”者,“下”字之转词,犹云“施膏泽于民”也,故“民”非施者也。
[355]又告上: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令闻广誉施于身”者,犹云“以闻誉施于身”了。故“于身”者非施者也③。皆非此例。
以上三式,凡外动为受动,皆见施者之名;以下三式,内有见有不见矣。
①“释乎执”,犹言“从拘执中释放出来”,“执”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