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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第三十三章(62)

《朱子语类》

卷第一 理气上

“逊志”,则无所坠落。志不低,则必有漏落在下面。

问为学“逊志”、“以意逆志”之分。曰:“‘逊志’是小着这心,去顺那事理,自然见得出。‘逆志’是将自家底意去推迎等候他志,不似今人硬将此意去捉那志。”

因说“效学半”,曰:“近见俞子才跋说命云:‘教只效得一半,学只学得一半,那一半教人自理会。’伯恭亦如此说。某旧在同安时,见士人作书义如此说,夔孙录云:“某看见古人说话,不如此险。”先说‘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此是人君且学且效,一面理会教人,一面穷义理。后面说‘监于成宪,其永无愆’数语,是平正实语;不应中间翻空一句,如此深险。夔孙录云:“言语皆平正,皆是实语,不应得中间翻一个筋斗去。”如说效只得一半,不成那一半掉放冷处,教他自得。此语全似禅语,只当依古注。”夔孙录云:“此却似禅语。五通仙人问佛六通,‘如何是那一通’?那一通便是妙处。且如学记引此,亦只是依古注说。”赐。

西伯戡黎

“西伯戡黎”,便是这个事难判断。观戡黎,大故逼近纣都,岂有诸侯而敢称兵于天子之都乎?看来文王只是不伐纣耳,其它事亦都做了,如伐崇、戡黎之类。韩退之拘幽操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伊川以为此说出文王意中事。尝疑这个说得来太据当日事势观之,恐不如此。若文王终守臣节,何故伐崇?只是后人因孔子“以服事殷”一句,遂委曲回护个文王,说教好看,殊不知孔子只是说文王不伐纣耳。尝见杂说云:“纣杀九侯,鄂侯争之强,辩之疾,并醢鄂侯。西伯闻之窃叹,崇侯虎谮之曰:‘西伯欲叛。’纣怒,囚之羑里。西伯叹曰:‘父有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君有不明,臣不可以不忠。岂有君而可叛者乎?’于是诸侯闻之,以西伯能敬上而恤下也,遂相率而归之。”看来只这段说得平。

泰誓

柯国材言:“序称‘十有一年’,史辞称十有三年。书序不足凭。至洪范谓‘十有三祀’,则是十三年明矣。使武王十一年伐殷,到十三年方访箕子,不应如是之缓。”此说有理。高录云:“见得释箕子囚了,问他。若十一年释了,十三年方问他,恐不应如此迟。”

同安士人杜君言:“泰誓十一年,只是误了。经十三年为正,洪范亦是十三祀访箕子。”先生云:“恐无观兵之事。然文王为之,恐不似武王,只待天下自归了。纣无人与他,只自休了。东坡武王论亦有此意。武王则待不得也。”

石洪庆问:“尚父年八十方遇西伯,及武王伐商,乃即位之十三年,又其后就国,高年如此!”曰:“此不可考。”因云,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经云“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序必差误。说者乃以十一年为观兵,尤无义理。旧有人引洪范“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则十一年之误可知矣。

“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须是刚健中正出人意表之君,方能立天下之事。如创业之君能定祸乱者,皆是智勇过人。

或问:“‘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便是理否?”曰:“若全做理,又如何说自我民视听?这里有些主宰底意思。”

庄仲问:“‘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谓天即理也。”曰:“天固是理,然苍苍者亦是天,在上而有主宰者亦是天,各随他所说。今既曰视听,理又如何会视听?虽说不同,又却只是一个。知其同,不妨其为异;知其异,不害其为同。尝有一人题分水岭,谓水不曾分。某和其诗曰:‘水流无彼此,地势有西东。若识分时异,方知合处同。’”疑与上条同闻。

武成

问:“武成一篇,编简错乱。”曰:“新有定本,以程先生王介甫刘贡父李叔易诸本,推究甚详。”

显道问:“纣若改过迁善,则武王当何以处之?”曰:“他别自从那一边去做。他既称王,无倒杀,只着自去做。”

洪范

江彝叟畴问:“洪范载武王胜殷杀纣,不知有这事否?”曰:“据史记所载,虽不是武王自杀,然说斩其头悬之,亦是有这事。”又问“血流漂杵”。曰:“孟子所引虽如此,然以书考之,‘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是殷人自相攻,以致血流如此之盛。观武王兴兵,初无意于杀人,所谓‘今日之事,不愆于六伐、七伐,乃止齐焉’,是也。武王之言,非好杀也。”

问:“‘胜殷杀受’之文是如何?”曰:“看史记载纣赴火死,武王斩其首以悬于旌,恐未必如此。书序,某看来煞有疑。相传都说道夫子作,未知如何。”

问:“‘鲧则殛死,禹乃嗣兴。’禹为鲧之子,当舜用禹时,何不逃走以全父子之义?”曰:“伊川说,殛死只是贬死之类。”

问:“鲧既被诛,禹又出而委质,不知如何?”曰:“盖前人之愆。”又问:“禹以鲧为有罪,而欲盖其愆,非显父之恶否?”曰:“且如而今人,其父打碎了个人一件家事,其子买来填还,此岂是显父之过!”自修。

说洪范:“看来古人文字,也不被人牵强说得出。只自恁地熟读,少间字字都自会着实。”又云:“今人只管要说治道,这是治道最紧切处。这个若理会不通,又去理会甚么零零碎碎!”

问洪范诸事。曰:“此是个大纲目,天下之事,其大者大概备于此矣。”问“皇极”。曰:“此是人君为治之心法。如周公一书,只是个八政而已。”

凡数自一至五,五在中;自九至五,五亦在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五亦在中。又曰:“若有前四者,则方可以建极:一五行,二五事,三八政,四五纪是也。后四者却自皇极中出。三德是皇极之权,人君所向用五福,所威用六极,此曾南丰所说。诸儒所说,惟此说好。”又曰:“皇,君也;极,标准也。皇极之君,常滴水滴冻,无一些不善。人却不齐,故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此便是‘皇建其有极’。”又曰:“尚书前五篇大概易晓。后如甘誓胤征伊训太甲咸有一德说命,此皆易晓,亦好。此是孔氏壁中所藏之书。”又曰:“看尚书,渐渐觉晓不得,便是有长进。若从头至尾解得,便是乱道。高宗肜日是最不可晓者,西伯戡黎是稍稍不可晓者。太甲大故乱道,故伊尹之言紧切;高宗稍稍聪明,故说命之言细腻。”又曰:“读尚书有一个法,半截晓得,半截晓不得。晓得底看;晓不得底且阙之,不可强通,强通则穿凿。”又曰:“‘敬敷五教在宽’,只是不急迫,慢慢地养他。”

洛书本文只有四十五点。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古字画少,恐或有模样,但今无所考。汉儒说此未是,恐只是以义起之,不是数如此。盖皆以天道人事参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参之于身,故第二;身既修,可推之于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验之于天道,故五纪次之;又继之皇极居五,盖能推五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纪,乃可以建极也;六三德,乃是权衡此皇极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征继之者,着其验也;又继之以福极,则善恶之效,至是不可加矣。皇极非大中,皇乃天子,极乃极至,言皇建此极也。东西南北,到此恰好,乃中之极,非中也。但汉儒虽说作“中”字,亦与今不同,如云“五事之中”,是也。今人说“中”,只是含胡依违,善不必尽赏,恶不必尽罚。如此,岂得谓之中!

天下道理,只是一个包两个。易便只说到八个处住。洪范说得十数住。五行五个,便有十个:甲乙便是两个木,丙丁便是两个火,戊己便是两个土,金、水亦然。所谓“兼三才而两之”,便都是如此。大学中“明明德”,便包得“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五个;“新民”,便包得“齐家、治国、平天下”三个。自暗室屋漏处做去,到得无所不周,无所不遍,都是这道理。自一心之微,以至于四方之远,天下之大,也都只是这个。

箕子为武王陈洪范,首言五行,次便及五事。盖在天则是五行,在人则是五事。儒用。

自“水曰润下”,至“稼穑作甘”,皆是二意:水能润,能下;火能炎,能上;金曰“从”,曰“革”,从而又能革也。

忽问:“如何是‘金曰从革’?”对曰:“是从己之革。”曰:“不然,是或从,或革耳。从者,从所锻制;革者,又可革而之他,而其坚刚之质,依旧自存,故与‘曲直’、‘稼穑’皆成双字。‘炎上’者,上字当作上声;‘润下’者,下字当作去声,亦此意。”

“金曰从革”,一从一革,互相变而体不变。且如银,打一只盏,便是从;更要别打作一件家事,便是革。依旧只是这物事,所以云体不变。

“从革作辛”,是其气割辣。“曲直作酸”,今以两片木相擦则齿酸,是其验也。

问:“视听言动,比之洪范五事,动是‘貌’字否?如‘动容貌’之谓。”曰:“思也在这里了。‘动容貌’是外面底,心之动便是思。”又问五行比五事。曰:“曾见吴仁杰说得也顺。它云,貌是水,言是火,视是木,听是金,思是土。将庶征来说,便都顺。”问:“貌如何是水?”曰:“它云,貌是湿润底,便是水,故其征便是‘肃,时雨若’。洪范乃是五行之书,看得它都是以类配得。到五福、六极,也是配得,但是略有不齐。”问:“皇极五福,即是此五福否?”曰:“便只是这五福。如‘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敛底,即是尽得这五事。以此锡庶民,便是使民也尽得此五事。尽得五事,便有五福。”

问五行所属。曰:僩录云:“问:‘形质属土?’曰:‘从前如此说。’”“旧本谓雨属木,旸属金,及与五事相配,皆错乱了。吴斗南说雨属水,旸属火,燠属木,寒属金,风属土。看来雨只得属水自分晓,如何属木?”问:“寒如何属金?”曰:“他讨得证据甚好。左传云:‘金寒玦离。’又,貌言视听思,皆是以次相属。”问:“貌如何属水?”曰:“容貌须光泽,故属水;言发于气,故属火;眼主肝,故属木;金声清亮,故听属金。”问:“凡上四事,皆原于思,亦犹水火木金皆出于土也。”曰:“然。”又问:“礼如何属火?”曰:“以其光明。”问:“义之属金,以其严否?”曰:“然。”

“视曰明”,是视而便见之谓明;“听曰聪”,是听而便闻之谓聪;“思曰睿”,是思而便通之谓睿。

伯模云:“老苏着洪范论,不取五行传;而东坡以为汉儒五行传不可废。此亦自是。既废,则后世有忽天之心。”先生曰:“汉儒也穿凿。如五事,一事错,则皆错,如何却云听之不聪,则某事应?貌之不恭,则某事应。”

“五皇极”,只是说人君之身,端本示仪于上,使天下之人则而效之。圣人固不可及,然约天下而使之归于正者,如“皇则受之”,“则锡之福”也。所谓“遵王之义”,“遵王之道”者,天下之所取法也。人君端本,岂有他哉?修于己而已。一五行,是发原处;二五事,是总持处;八政,则治民事;五纪,则协天运也;六三德,则施为之撙节处;七稽疑,则人事已至,而神明其德处;庶征,则天时之征验也;五福、六极,则人事之征验也。其本皆在人君之心,其责亦甚重矣。“皇极”,非说大中之道。若说大中,则皇极都了,五行、五事等皆无归着处。又云:“便是‘笃恭而天下平’之道。天下只是一理;圣贤语言虽多,皆是此理。如尚书中洛诰之类,有不可晓处多。然间有说道理分晓处,不须训释,自然分明。如云‘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肆惟王其疾敬德’,‘不敢替厥义德’等语是也。”[莹田-玉]录详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