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释曰:自此尽“就筵”,论主人受尸酌,并荐笾豆及俎之事。就此事中亦有五节:行事尊主人,故与尸同者,尸酢主人时,主妇亦设笾豆,一也;宾长设羊俎,二;次宾羞羊匕氵音,三司;马羞肉氵音,四也;次宾羞羊燔,主人乃卒爵,五也。但《特牲》、《少牢》主人献尸,尸即酢主人,主人乃献祝及佐食,此尸待主人献侑乃酢主人,不同者,此尸卑,达主人之意,欲得先进酒于侑,乃自饮。彼尸尊,不达主人,欲自达己意,故先酢主人,乃使主人献祝与佐食,故不同。是以下文宾长献尸,致爵主人,尸乃酢之,遂宾意,亦此类也。
司宫设席于东序,西面。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受爵。尸西楹西,北面答拜。主妇荐韭、菹、醢,坐奠于筵前,菹在北方。妇赞者执二笾、ナ,主妇不兴,受,设于菹西北,ナ在西。主人升筵自北方,主妇入于房。(设笾于菹西北,亦辟。今文无二笾。)
[疏]“司宫”至“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