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妻,七计反,下注同。援,于眷反。亹,亡匪反,本或作斖。弗从。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祭,郑地,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封人,守封疆者,因以所守为氏。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记注疏·卷六十三(216)论孟精义·论孟精义(54)钦定同文韵统·钦定同文韵统(1)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不书其人而经言寔来,故执不知问。春秋左传正义·“三进及溜”。春秋穀梁传注疏·朝,直遥反。仪礼注疏·注“降席”至“美也”。周礼注疏·注“大蔟”至“社稷”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亿,于力反。 春秋左传正义·疆,居良反。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曼,邓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