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商纣”至“夷人”。
○正义曰:《古文尚书 泰誓》曰:“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昭二十四年传引之云“亦有离德”,已与本小殊,此注改“予”为“武王”,又倒其先后者,便文耳,虽言传曰,非传本文。刘炫云:欲以证商、周之不敌,故先少而后多,非便文。
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卒盟贰、轸。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在六年。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子突、子亹、子仪之母皆有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