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朱子语类·第三十三章(9…

朱子语类·第三十三章(97)

《朱子语类》

卷第一 理气上

礼,宗庙只是一君一嫡后。自钱惟演佞仁祖,遂以一嫡同再立后,更以仁主所生后配,后遂以为例而礼乱矣。臣民礼亦只是一嫡配,再正娶者亦尚可。婢而生子者,婢之子主祭,只祭嫡正,其所生当别祭。

古者各有始祖庙,以藏祧主。如适士二庙,各有门、堂、寝,各三间,是十八间屋。今士人如何要行得!以下士。

古命士得立家庙。家庙之制,内立寝庙,中立正庙,外立门,四面墙围之。非命士止祭于堂上,只祭考妣。伊川谓,无贵贱皆祭自高祖而下,但祭有丰杀疏数不同。庙向南,坐皆东向。自天子以至于士,皆然。伊川于此不审,乃云“庙皆东向,祖先位面东”,自厅侧直东入其所,反转面西入庙中。其制非是。古人所以庙面东向坐者,盖户在东,牖在西,坐于一边,乃是奥处也。

唐大臣长安立庙,后世子孙,必其官至大臣,乃得祭其庙,此其法不善也。只假一不理选限官与其子孙,令祭其庙为是。

唐大臣皆立庙于京师。本朝惟文潞公法唐杜佑制,立一庙在西京。虽如韩司马家,亦不曾立庙。杜佑庙,祖宗时尚在长安。

问:“家庙在东,莫是亲亲之意否?”曰:“此是人子不死其亲之意。”问:“大成殿又却在学之西,莫是尊右之义否?”曰:“未知初意如何。本朝因仍旧制,反更率略,较之唐制,尤没理会。唐制犹有近古处,犹有条理可观。且如古者王畿之内,髣佛如井田规画。中间一圈便是宫殿,前圈中左宗庙,右社稷,其它百官府以次列居,是为前朝。后中圈为市,不似如今市中,家家自各卖买;乃是官中为设一去处,令凡民之卖买者就其处。若今场务然,无游民杂处其间。更东西六圈,以处六乡六遂之民。耕作则出就田中之庐,农功毕则入此室处。唐制颇放此,最有条理。城中几坊,每坊各有墙围,如子城然。一坊共一门出入,六街。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分守。日暮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城振坊市门皆启。若有奸盗,自无所容。盖坊内皆常居之民,外面人来皆可知。如杀宰相武元衡于靖安里门外,分明宰元衡入朝,出靖安里,贼乘暗害之。亦可见坊门不可胡乱入,只在大官街上被杀了。如那时措置得好,官街边都无闲杂卖买,污秽杂揉。所以杜诗云:‘我居巷南子巷北,可恨邻里间,十日不见一颜色!’亦见出一坊,入一坊,非特特往来不可。”

问:“先生家庙,只在厅事之侧。”曰:“便是力不能办。古之家庙甚阔,所谓‘寝不逾庙’,是也。”“祭时移神主于正堂,其位如何?”曰:“只是排例以西为上。”“祫祭考妣之位如何?”曰:“太祖东向,则昭、穆之南向北向者,以西方为上;则昭之位次,高祖西而妣东,祖西而妣东,是祖母与孙并列,于体为顺。若余正父之说,则欲高祖东而妣西,祖东而妣西,则是祖与孙妇并列,于体为不顺。彼盖据汉仪中有高祖南向,吕后少西,更不取证于经文;而独取传注中之一二,执以为是,断不可回耳。”

先生云:“欲立一家庙,小五架屋。以后架作一长龛堂,以板隔截作四龛堂,堂置位牌,堂外用帘子。小小祭祀时,亦可只就其处。大祭祀则请出,或堂或厅上皆可。”

家庙要就人住居。神依人,不可离外做庙。又在外时,妇女遇雨时难出入。

问:“祧主当迁何地?”曰:“便是这事难处。汉唐人多瘗于两阶之间。然今人家庙亦无所谓两阶者。两阶之间,以其人迹不踏,取其洁耳。”问:“各以昭、穆瘗于祖宗之坟,如何?”曰:“唐人亦有瘗于寝园者。但今人坟墓又有太远者,恐难用耳。顷在朝,因僖祖之祧,与诸公争辨,几至喧忿。后来因是去国,不然,亦必为人论逐。当时全不曾商议,只见刘智夫崇之,时为太常卿。来言,欲祧僖祖。某问:‘欲祧之何所?’刘曰:‘正未有以处,因此方诏集议。’某论卒不合。后来竟为别庙于太庙之侧,奉僖祖宣祖祧主,藏之于别庙。不知祫禘时如何。这都行不得。若禘祫太祖之庙,不成教祖宗来就子孙之庙!若移太祖之主合禘于别庙,则太祖复不得正东向之位,都行不得。治平间曾如此祧了。及至熙宁,章衡上疏论僖祖不当祧,想其论是主王介甫。然其论甚正。介甫尝上疏云,皇家僖祖,正如周家之稷契,皆为始祖百世不迁之庙。今替其祀,而使下祔于子孙之夹室,非所谓‘事亡如事存,事死如事生’,而顺祖宗之孝心也。此论甚正,后来复僖祖之庙。某当时之论,正用介甫之意。某谓僖祖当为始祖百世不迁之庙,如周之后稷,而太祖太宗则比周之文武,有何不可?而赵丞相一向不从。当时如楼大防陈君举谢深甫力主其说,而彭子寿孙从之之徒,又从而和之。或云:‘太祖取天下,何与僖祖事?’某应之曰:‘诸公身自取富贵,致位通显,然则何用封赠父祖邪?’又,许及之上疏云:‘太祖皇帝开基,而不得正东向之位,虽三尺童子亦为之不平!’其鄙陋如此!后来集议,某度议必不合,遂不曾与议,却上一疏论其事,赵丞相又执之不下。某数问之,亦不从。后来归家,亦数写书去问之:‘何故不降出?’亦不从。后已南迁,而事定矣。僖祖翼祖顺祖宣祖,中间尝祧去翼祖,所以不讳‘敬’字得几时。及蔡京建立九庙,遂复取还翼祖,以足九庙之数。后来渡江,翼祖顺祖庙已祧去。若论庙数,则自祧僖祖之外,由宣祖以至孝庙,方成九数,乃并宣祖而祧之!某尝闻某人云:‘快便难逢,不如祧了,且得一件事了。’其不恭敢如此,某为之骇然!”以下祧。

问祧礼。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则祧主藏于其中。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礼注说藏于两阶间,今不得已,只埋于墓所。”问:“有祭告否?”曰:“横渠说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庙。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亦有此意,今略放而行之。”问:“考妣入庙有先后,则祧以何时?”曰:“妣先未得入庙,考入庙则祧。”宗伯注曰:“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群庙。自尔以后,率五年而再几祭,一祫一禘。”王制注亦然。

胡兄问祧主置何处。曰:“古者始祖之庙有夹室,凡祧主皆藏之于夹室,自天子至于士庶皆然。今士庶之家不敢僭立始祖之庙,故祧主无安顿处。只得如伊川说,埋于两阶之间而已。某家庙中亦如此。两阶之间,人迹不到,取其洁尔。今人家庙亦安有所谓两阶?但择净处埋之可也。思之,不若埋于始祖墓边。缘无个始祖庙,所以难处,只得如此。”

问:“祧主,诸侯于祫祭时祧。今士人家无祫祭,只于四时祭祧,仍用祝词告之,可否?”曰:“默地祧,又不是也。古者适士二庙,庙是个大台。特牲馈食礼有宗、祝等许多官属,祭祀时礼数大。今士人家无庙,亦无许大礼数。”

春秋时宗法未亡。如滕文公云:“吾宗国鲁先君。”盖滕,文之昭也。文王之子武王既为天子,以次则周公为长,故滕谓鲁为“宗国”。又如左氏传载:“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如三桓之后,公父文伯、公鉏、公为之类,乃季氏之小宗;南宫适之类,孟氏之小宗。今宗室中多带“皇兄”、“皇叔”、“皇伯”等冠于官职之上,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本朝王定国尝言之,欲令称“某王孙”,或“曾孙”,或“几世孙”。有如越王派下,则当云“越王几世孙”。如此,则族属易识,且无戚君之嫌,亦自好。后来定国得罪,反以此论为离间骨肉。今宗室散无统纪,名讳重迭,字号都穷了,更无安排处。杨子直尝欲用“季宗”,赵丞相以为季是叔、季,意不好,遂不用。以下宗法。

“宗子只得立适,虽庶长,立不得。若无适子,则亦立庶子,所谓‘世子之同母弟’。世子是适,若世子死,则立世子之亲弟,亦是次适也,是庶子不得立也。本朝哲庙上仙,哲庙弟有申王,次端王,次简王,乃哲庙亲弟。当时章厚欲立简王。是时向后犹在,乃曰‘老身无子,诸王皆’云云。当以次立申王,目眇不足以视天下,乃立端王,是为徽宗。章厚殊不知礼意。同母弟便须皆是适子,方可言。既皆庶子,安得不依次第!今臣庶家要立宗也难。只是宗室,与袭封孔氏柴氏,当立宗。今孔氏柴氏袭封,只是兄死弟继,只如而今门长一般,大不是。”又曰:“今要立宗,亦只在人,有甚难处?只是而今时节,更做事不得,柰何!柰何!如伊川当时要勿封孔氏,要将朝廷所赐田五百顷一处给作一‘奉圣乡’,而吕原明便以为不可,不知如何。汉世诸王无子国除,不是都无子,只是无适子,便除其国。不知是如何。恐只是汉世不柰诸侯王何,幸因他如此,便除了国。”

余正甫前日坚说一国一宗。某云:“一家有大宗,有小宗,如何一国却一人?”渠高声抗争。某检本与之看,方得口合。

大宗法既立不得,亦当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亲尽则请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尽者祭之。则别处,令其子私祭之。今世礼全乱了。

祭祀,须是用宗子法,方不乱。不然,前面必有不可处置者。

吕与叔谓合族当立一空堂,逐宗逐番祭。亦杜撰也。

父在主祭,子出仕宦不得祭。父没,宗子主祭。庶子出仕宦,祭时其礼亦合减杀,不得同宗子。

宗子法,虽宗子庶子孙死,亦许其子孙别立庙。

“古者宗法有南宫、北宫,便是不分财,也须异爨。今若同爨,固好;只是少间人多了,又却不齐整,又不如异爨。”问:“陆子静家有百余人吃饭。”曰:“近得他书,已自别架屋,便也是许多人无顿着处。”又曰:“见宋子蜚说,广西贺州有一人家共一大门,门里有两廊,皆是子房,如学舍、僧房。每私房有人客来,则自办饮食,引上大厅,请尊长伴五盏后,却回私房,别置酒。恁地却有宗子意,亦是异爨。见说其族甚大。”又曰:“陆子静始初理会家法,亦齐整:诸父自做一处吃饭,诸母自做一处吃饭,诸子自做一处,诸妇自做一处,诸孙自做一处,孙妇自做一处,卑幼自做一处。”或问:“父子须异食否?”曰:“须是如此。亦须待父母食毕,然后可退而食。”问:“事母亦须然否?”曰:“须如此。”问:“有饮宴,何如?”曰:“这须同处。如大飨,君臣亦同坐。”

用之问祭用尸之意。曰:“古人祭祀无不用尸,非惟祭祀家先用尸,祭外神亦用尸。不知祭天地如何,想惟此不敢为尸。杜佑说,古人用尸者,盖上古朴陋之礼,至圣人时尚未改,文蔚录云:“是上古朴野之俗,先王制礼是去不尽者。”相承用之。至今世,则风气日开,朴陋之礼已去,不可复用,去之方为礼。而世之迂儒必欲复尸,可谓愚矣!杜佑之说如此。今蛮夷猺洞中有尸之遗意,每遇祭祀鬼神时,必请乡之魁梧姿美者为尸,而一乡之人相率以拜祭。为之尸者,语话醉饱。每遇岁时,为尸者必连日醉饱。此皆古之遗意。尝见崇安余宰,邵武人,说他之乡里有一村名密溪,去邵武数十里。此村中有数十家,事所谓‘中王’之神甚谨。所谓‘中王’者,每岁以序轮一家之长一人为‘中王’,周而复始。凡祭祀祈祷,必请中王坐而祠之,岁终则一乡之父老合乐置酒,请新旧中王者讲交代之礼。此人既为中王,则一岁家居寡出,恭谨畏慎,略不敢为非,以副一村祈向之意。若此村或有水旱灾沴,则人皆归咎于中王,以不善为中王之所致。此等意思,皆古之遗闻。近来数年,此礼已废矣。看来古人用尸自有深意,非朴陋也。”陈丈云:“盖不敢死其亲之意。”曰:“然”。用之云:“祭祀之礼,酒肴丰洁,必诚必敬,所以望神之降临,乃歆向其饮食也。若立之尸,则为尸者既已享其饮食,鬼神岂复来享之!如此却为不诚矣。”曰:“此所以为尽其诚也。盖子孙既是祖宗相传一气下来,气类固已感格。而其语言饮食,若其祖考之在焉,则有以慰其孝子顺孙之思,而非恍惚无形想象不及之可比矣。古人用尸之意,所以深远而尽诚,盖为是耳。今人祭祀但能尽诚,其祖考犹来格。况既是他亲子孙,则其来格也益速矣。”因言:“今世鬼神之附着生人而说话者甚多,亦有祖先降神于其子孙者。又如今之师巫,亦有降神者。盖皆其气类之相感,所以神附着之也。周礼祭墓则以墓人为尸,亦是此意。”以下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