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弟弟”者,谓逊弟之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贞妇”者,谓贞节之妇。“皆可得而察焉”者,若能依礼合义,有仁可观其爱,有理可观其知,有志可见其强,则是“孝子、弟弟、贞妇”也。若无此事,则非“孝子、弟弟、贞妇”也。故云“可得而察焉”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说·礼说(9)尔雅注·尔雅注(2)尚书古文疏证·尚书古文疏证(23)春秋公羊传注疏·注“扈之会公失序不致”。春秋左传正义·姆,徐音茂,《字林》音亡又反,一音毋。春秋阙疑·春秋阙疑(67)仪礼注疏·注“尚枣枣美”。周礼注疏·鬲,沈于革反,刘音隔。厌,于甲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者,若孝子坚强,其居丧则能守其志节。若无志节,则非坚强。 礼记注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