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疏]“君将”至“从者”。
○正义曰:此一经论臣致物于君及适者之辞。前明吉凶相见之礼,此以下明吉凶相送遗之礼也,此明送吉也。君,谓已君也。适它,谓朝会出往它国也。
○“臣如置金玉货贝于君”者,如,若也。君欲往它国,而臣若奉献财物,以充君路之资者也。金玉货贝,略举其梗概耳。
○“则曰致马资于有司”者,臣虽以物赠君,君体尊备物,不有乏少,故臣不敢言“将物与君”。但恐君行有车马,路中或须资给,故云此物以充马资。物不可付马,故云“致马资于有司”。有司,谓主典君物者也。
[疏]“君将”至“从者”。
○正义曰:此一经论臣致物于君及适者之辞。前明吉凶相见之礼,此以下明吉凶相送遗之礼也,此明送吉也。君,谓已君也。适它,谓朝会出往它国也。
○“臣如置金玉货贝于君”者,如,若也。君欲往它国,而臣若奉献财物,以充君路之资者也。金玉货贝,略举其梗概耳。
○“则曰致马资于有司”者,臣虽以物赠君,君体尊备物,不有乏少,故臣不敢言“将物与君”。但恐君行有车马,路中或须资给,故云此物以充马资。物不可付马,故云“致马资于有司”。有司,谓主典君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