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正义曰:郑据子名对父,此言庶子,则是父庶。父庶即不得祭父,何假言祖?故云“祢则不祭”也。而《记》不应言“不祭祖”,祖是对孙。今既云“庶子不祭祖”,故知是宗子庶子俱为适士。适士得立二庙,自祢及祖,是适宗子得立祖庙祭之,而已是祖庶,虽俱为适士,得自立祢庙,而不得立祖庙祭之,故云“庶子不祭祖”。云“凡正体在乎上者,谓下正犹为庶也”者,解所以谓祢适为庶子之义也。正体谓祖之适也,下正谓祢之适也。虽正为祢适,而于祖犹为庶,故祢适谓之为庶也。五宗悉然。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尊先祖之正体,不二其统也。言不继祖祢,则长子不必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