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小功与缌麻,其服转轻,祭礼转备,其祭,尸十一饭讫,主人酳尸,尸卒爵,酢主人,主人献祝及佐食毕。次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主妇又献祝及佐食。次,宾长献尸。
○若平常之祭,尸得宾长献爵,则止不举,待致爵之后,尸乃举爵。今既丧杀,宾长献尸,尸饮以酢宾,宾又献祝及佐食而祭毕止。凡尸在室之奥,祝在室中北厢南面,佐食在室中户西北面,但主人主妇及宾献尸及祝、佐食等三人,毕则止,故云“室中之事而巳矣”。若致爵之时,主妇在房中南面,主人献宾堂上北面,皆不在室中。其室中者,献尸、祝、佐食耳,故此注云“室中之事,谓宾长献。”此小功缌麻兼内外。知者,以前文云内丧大功以上废,则知内丧小功以下不废也。按《杂记》云:“臣妾死于宫中,三月而后祭之。”此内丧缌麻不废祭者,此谓鼎俎既陈,临祭之时,故不废也。若不当祭时,有臣妾死于宫中,及大夫为贵妾缌,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之属,皆不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