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钟掉则声不正”
○释曰:《典同》云“薄声甄”,甄犹掉也。谓声掉者,据钟形薄则声掉,此不据钟体据甬长,县之不得所,则钟掉,故声不正也。
是故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言若此,则不石、不播也。鼓钲之间同方六,而今宜异,又十分之一犹大厚,皆非也。若言鼓外钲外则近之,鼓外二,钲外一。
[疏]注“钟掉则声不正”
○释曰:《典同》云“薄声甄”,甄犹掉也。谓声掉者,据钟形薄则声掉,此不据钟体据甬长,县之不得所,则钟掉,故声不正也。
是故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言若此,则不石、不播也。鼓钲之间同方六,而今宜异,又十分之一犹大厚,皆非也。若言鼓外钲外则近之,鼓外二,钲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