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享纳牲”
○释曰:“享,纳牲”,谓祭祀宗庙,二灌后,君迎牲纳之于庭,时后夫人荐朝事之豆笾,豆笾中有果之物,故云“享亦如之”。若然,上言祭祀,余祭祀也。
廪人,掌九之数,以待国之匪颁、周赐、稍食。(匪读为分。分颁,谓委人之职诸委积也。周赐,谓王所赐予,给好用之式也。稍食,禄廪。
[疏]注“享纳牲”
○释曰:“享,纳牲”,谓祭祀宗庙,二灌后,君迎牲纳之于庭,时后夫人荐朝事之豆笾,豆笾中有果之物,故云“享亦如之”。若然,上言祭祀,余祭祀也。
廪人,掌九之数,以待国之匪颁、周赐、稍食。(匪读为分。分颁,谓委人之职诸委积也。周赐,谓王所赐予,给好用之式也。稍食,禄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