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魏寿”至“之后”。
○正义曰:闵元年晋侯“赐毕万魏”。魏犨者,万之孙,为魏之世适。寿余为魏邑之主,当是犨之近亲,故云“毕万之后”。
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许受其邑。履士会之足于朝。蹑士会足,欲使行。
○蹑,女涉反。秦伯师于河西,将取魏。魏人在东。今河北县,于秦为在河之东。寿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欲与晋人在秦者共先告喻魏有司。
[疏]注“魏寿”至“之后”。
○正义曰:闵元年晋侯“赐毕万魏”。魏犨者,万之孙,为魏之世适。寿余为魏邑之主,当是犨之近亲,故云“毕万之后”。
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许受其邑。履士会之足于朝。蹑士会足,欲使行。
○蹑,女涉反。秦伯师于河西,将取魏。魏人在东。今河北县,于秦为在河之东。寿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欲与晋人在秦者共先告喻魏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