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闵,亡谨反。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疏]注“闵公”至“八岁”。 ○正义曰:传称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哀姜以二十四年八月始人,娣必与适俱行,当以二十五年生子,故云八岁。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周礼注疏·搏,音博,又房布反,刘音付。谍,音牒。间,间厕之间。)礼记正义·注“九州”至“谷税”。礼记纂言·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杀色界切】读四书大全说·第三十三章(31)马氏文通·1“是废先君之举也”一句,若以“是”为代字,则是起词。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王堤,盖地名。春秋左传正义·陴,毗支反。春秋经筌·春秋经筌(55)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画音获。 春秋左传正义·闵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