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疏]注“据入”至“卒事”。
○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释,万入去籥”是也。然则彼乃入者言万,此则入者言籥;彼则去籥言名,此则漫言去乐而已。彼又不言卒事,与此异,是故弟子据而难之。
礼也。以加录卒事,即非礼,但当言去乐而已,若去籥矣,总言乐者,明悉去也。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恩痛不忍举。卒事。毕其祭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主,谓巳主祭者。臣闻君之丧,义不可以不即行,故使兄弟若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不废祭者,古礼也。古有分土无分民,大夫不世,已父未必为今君臣也。《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疏]注“主谓”至“臣也”。
○解云:谓巳于庙内主其祭事者矣。云古有分土无分民,知如此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适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之言故也。云大夫不世者,谓凡平大夫也,不得以有功德大夫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