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大学衍义补·卷九○(1)

大学衍义补·卷九○(1)

《大学衍义补》

御制序

▲冕服之章

《易》: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干》《坤》。

张栻曰:“作衣裳以被之于身,垂绡为衣,其色玄而象道;襞幅为裳,其色𫄸而象事。法乾坤以示人,使民知君臣、父子、尊卑、贵贱,莫不各安其分也。”

谢枋得曰:“《干》天在上,衣象,衣上阖而圆,有阳、奇象;《坤》地在下,裳象,裳下两股,皆阴、偶象。上衣下裳不可颠倒,使人知尊卑、上下不可乱,则民志定、天下治矣。”

丘富国曰:“十三卦制器而尚象,皆通变宜民之事,特于黄帝、尧、舜氏言之者,羲农之时人害虽消而人文未著,衣食虽足而礼义未兴,为之君者方且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蚩蚩蠢蠢,盖未识所谓上下、尊卑之分,于是三圣人者仰观俯察,体《干》《坤》之象,正衣裳之仪,使君臣分义截然于天高地下之间,天下其有不治者乎?”

臣按:先儒谓衣裳即舜所谓“古人之象五色作服”者是也,盖衣裳之制始于黄帝,备于尧、舜。

《书》:帝曰:“予欲观古人之象(像也,日月以下是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𫄨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

蔡沈曰:“日、月、星辰,取其照临也;山,取其镇也;龙,取其变也;华虫,雉,取其文也;会,绘也。宗彝,虎蜼,取其孝也;藻,水草,取其洁也;火,取其明也;粉米,白米,取其养也;黼若斧形,取其断也;黻为两己相背,取其辨也;𫄨,紩也,紩以为绣也。日也、月也、星辰也、山也、龙也、华虫也六者绘之于衣,宗彝也、藻也、火也、粉米也、黼也、黻也六者绣之于裳,所谓十二章也。采者,青、黄、赤、白、黑也。色者,言施之于缯帛也。绘于衣、绣于裳皆杂施五采以为五色也。汝明者,汝当明其大小、尊卑之差等也。”

臣按:舜欲观古人之象,则是章服在舜之前已有矣。古者自天子以下至于士皆有服章,多少之数以次而杀,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今世冕服惟天子及亲王有之,自公侯以下皆无有也。

《周礼》:弁师(掌五冕之官)掌王之五冕(衮冕、暗冕、毳冕、𫄨冕、玄冕),皆玄冕朱里(玄表朱里)、延(即冕之覆在上者)、纽(小鼻也,缀于延上,四旁以笄贯之),五采缫十有二就(以五采丝为绳,如缫,以贯玉,垂于延之前后各有十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以五采玉相间),玉笄(以玉为笄)、朱纮(以朱为纮,缀笄两端结于颔下)。王之皮弁(视朝之服),会五采(结五采玉)玉基(即五采玉十二也),象邸(以象骨为之)、玉笄。王之弁绖(吊服),弁而加环绖(缠而不纠)。

王安石曰:“五采,备采也。十有二,备数也。玉十有二,备物也。”

臣按:先儒谓冕服有六而云五冕者,祀昊天上帝服大裘则服衮可知矣,大裘与衮同一冕也,此所谓五冕欤。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吉,祭服;凶,丧服),辨其名物(名以命之,物以色之)与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享食宾客)、射(与诸侯射)则抵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𫄨冕,祭群小祀(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属)则玄冕。凡兵事,韦(谓革之熟者)弁(冠也)服;视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甸猎冠服);凡凶事,服弁(丧冠)服;凡吊事,弁晙服;大扎、大荒、大灾,素服。

吴澂曰:“用事,谓祭祀、视朝、甸、凶、吊之事。”

臣按:《虞书》以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为天子十二章服,而其祭祀兼用诸侯之五服者,大章、小章俱备十二之数也。

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

吴澂曰:“大裘者,黑羊裘,服之祀天,示质也。良裘者王所服之善裘也,功裘者谓人功治之者。”

臣按:用裘以为祭天之服,盖反古始也。天地生人之初,未有织绖,惟衣鸟兽之皮而已,其后乃有丝枲之事。

屦人掌王之服屦(单履曰屦),为赤舄(复屦曰舄),黑舄赤曌(缝中𬘓也),黄曌,青句(当作絇),素屦,葛屦。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吴澂曰:“言屦必言服,服各有屦也。吉服有九舄三等,赤舄为上,冕服之舄也,其下白舄、黑舄。絇为之拘,著舄屦之头以为行戒也。”

臣按:所谓凡四时之祭祀以时服之者,若吉祭则用赤舄、黑舄,丧祭则用素屦、葛屦,皆随时之宜。

《礼记》: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深也)延(冕上覆也)、龙卷(与衮同画龙于衣)以祭。

陈澔曰:“玉,冕前后垂旒之玉也。藻,杂采丝绳之贯玉者也。以藻穿玉,以玉饰藻,故曰玉藻。”

马耇孟曰:“冕之为物,后方而前圆,后仰而前俯,有延在上,有旒在下,视之则延长,察之则深邃。”臣按:玉藻至邃延,言首服之冕;龙卷,言身服之衣。

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

孔颖达曰:“天子既著皮弁视朝,遂以皮弁而朝食,所以敬养身体。”臣按:此天子服皮弁之礼。《论语》:子曰:“服周之冕。”

何晏曰:“黄帝作冕,其制盖以木为干,以布衣之,上玄下朱,取天地之色,阮湛《三礼图》云长尺六寸、广八寸,天子以下皆同,前圆后方,前垂四寸,后垂三寸。”

朱熹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冠上有覆,前后有旒,黄帝以来盖已有之,而制度仪等至周始备,然其为物小而加于众体之上,故虽华而不为靡,虽费而不及奢,夫子取之盖以为文而得其中也。或问周冕不为侈,何也?曰加之首则体严而用约,详其制则等辨而分明,此周冕所以虽文不为过也。夏、商之制虽不可考,然意必有未备者矣。”

臣按:冕自黄帝以来已有之,至周而其制始备,先儒谓周尚文则有过于文者,周之冕则得乎文之中者也。

《汉官仪》曰:天子冠通天冠。《后汉志》:通天冠高九寸,正竖,顶少邪却,乃直下为铁卷梁,前有山,展筒为述(驳犀簪导),乘舆所常服。《隋志》:平冕,俗所谓平天冠也。

臣按:《晋志》云:“通天冠本秦制,前有展筒,冠前加金博山述。郊祀天地明堂宗庙,元会临轩,介帻、通天冠、平冕。冕,皂表,朱绿里,加于通天冠上,前圆后方,垂十二旒。”又《通典》谓宋加黑介帻,齐加玉簪导,梁加冕于上,为平天冕。意所谓通天冠者,先戴之于首,然后加冕于其上欤。至宋,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蝉十二,戴此冠则服绛纱袍。

隋文帝听朝之服以赭黄文绫袍、乌纱帽、折上巾、六合靴,与贵臣通服,惟天子之带十有三镮。至唐高祖,以赭黄袍巾带为常服。臣按:天子服黄始于隋,后遂因之以为常。

《唐志》:太宗常以襆头起于后周,便武事者也。方天下偃兵,采古制为翼善冠,自服之。

臣按:翼善冠,天子始以为常服,后寻废不用。至宋淳化二年,诏检讨翼善冠制度及所用衣服,自是遂常服之。

《南齐舆服志》:衮衣,汉世出陈留襄邑所织,宋末用绣及织成,齐建武中乃采画为之,加饰金银薄,时亦谓为天衣。臣按:此后世衮衣之制。

《宋志》:天子之服,一曰大裘冕,二曰衮冕,三曰通天冠、绛纱袍,四曰履袍,五曰衫袍,六曰窄袍,天子祀享朝会亲耕及视事燕居之服也,七曰御阅服,天子之戎服也,中兴之后则有之。

臣按:此宋朝一代冕服之制,其间所谓大裘冕者用以郊祀,当时有司及陆佃、何洵直等议论不一,其所制造或以黑羔皮或以黑绘代之,或谓其冕无旒,或谓以衮袭之,或者又谓衮冕至大次,质明改服大裘,两不相戾,讫无定论。夫祀天之器物一切以素质,故其服亦以质焉。今既不扫地用陶匏,则其服独欲尚质,可乎?先王制礼本乎诚,惟专一其内心之诚,在乎外者随时制宜,惟其称而已矣。

英宗治平二年,李育上言:“冕以《周官》为本,凡十二旒,间以采玉,加以纮𫄧、笄瑱之饰;衮以《虞书》为始,凡十二章,首以辰象,别以衣裳绘绣之采。东汉至唐史官、名儒记述前制皆无珠翠、犀宝之饰,盖明水、大羹不可以众味和,《云门》《咸池》不可以新声间,衮冕之服不宜以珍怪累也。按《开宝通礼》及《衣服令》,冕服皆有定法,悉无宝锦之饰,夫太祖、太宗富有四海,岂乏宝玩,顾不可施之郊庙也。臣愿陛下肇祀天地,躬飨祖祢,服周之冕,观古之象,复先王之制、祖宗之法。”诏礼官参定,奏曰:“国朝冕服虽仿古制,然增以珍异巧缛,前世所未尝有,国家大事莫大于祀,而祭服违经,非所以肃祀容、尊神明也,宜如育言,参酌《通礼》一切改造之。”

臣按:冕服之制虽曰华而不为靡费而不及奢,然必有中制,不可过也不可不及也,若魏明之用珊瑚、六朝之用翡翠、宋人之绣龙锦七星紫云白鹤,皆非礼之礼也。非礼之礼且不可以见师长,况用以祀天地祖宗哉?

以上冕服之章

▲玺节之制

《周礼地官》:司市,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掌节,掌邦节,货贿用玺节。

臣按:玺之名始见于此,然专以出入货贿,盖上下通用也。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自楚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林尧叟曰:“玺,印也,印书追公冶而与之。”

臣按:用玺于文书谓之玺书,玺书二字始见于此。然此乃季武子书而用玺记之者,是时上下印章皆名玺故也。自秦以来,惟天子印得称玺,故其制诏谓之玺书,臣下不得用也。

汉高祖元年,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婴封皇帝玺、符、节降。

颜师古曰:“符谓诸印合符以为契者也。节以毛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节,因以为名,将命者持之以为信。”

胡寅曰:“官府百司之印章,一代所为而受之君者也,不可以失,失之则不敬。天子之玺,非一代所用而非受之于天者也,必随世而改,不改则不新。故汉有天下,当刻汉玺而不必袭之秦,所以正位凝命,革去故而鼎取新也。苟以为不然,曷不于二帝三王监之,后世之玺,以乱亡丧逸者固多矣,必以相传为贵,又岂得初玺如是之久哉?”

臣按:《传国玺图说》谓其方四寸,秦始皇并六国,命李斯篆其文,孙寿刻之,子婴奉其玺降,汉高祖即位服之,世因谓之传国玺。厥后平帝崩,孺子未立,藏于长乐宫,王莽篡位,使王舜迫太后求之,出玺投地,刓螭角微玷。其后玺归光武,至献帝时董卓乱,掌玺者投于井中,孙坚于井中得之,后徐璆得以送献帝。寻以禅魏,魏以禅晋,永宁之后为刘石所得,后复归之东晋,是后宋、齐、梁、陈以至于隋。隋灭陈,萧后携之入突厥。唐太宗求之不得,乃自刻玉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贞观四年,萧后始自突厥奉玺归于唐。朱温篡唐,玺入于梁。梁亡,入后唐,废帝自焚,自是玺不知所在。臣尝考之,其玺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自秦以后相传以为受命玺,得其玺也遂传以为真有受命之符,无是玺也乃至目之为白板天子,一何愚且惑哉!且命出于天,必有德者然后足以受之,受命者不于其德而顾区区于一物之用,命果在是乎?三代有道之长享国皆至数百年,初未闻有此玺也,秦自作玺之后仅七八年,遗臭闻于沙丘,肉袒负于轵道,乌在其为寿且昌哉?繇是观之,是一亡国不祥之物耳,有与无何足为国重轻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