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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通论辑本·礼记通论辑本(16)

《礼记通论辑本》

玉藻 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

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人告,出曰:“孤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朝服,即丧屦升自西阶,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阶以东。相并去声。

此言含也。郑氏曰:“含玉为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按:今世传有古玉,为蝉形,三代者,长寸许,阔半之,汉则扁薄如舌大,皆含玉也。亦作“琀”,称琀为璧,所以贵之也,郑未达。宰大夫字衍,宜从注。(卷七三,页三)

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襚者执冕服,左执领,右执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颡,委衣于殡东。襚者降,受爵弁服于门内溜,将命,子拜稽颡,如初。受皮弁服于中庭,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将命,子拜稽颡,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举以东;降自西阶,其举亦西面。此言襚也。(卷七三,页三)

上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人告,反命曰:“孤某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辀。执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

此言赗也。(卷七三,页四)

凡将命,乡殡将命,子拜稽颡。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宰夫举襚,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阶。赗者出,反位于门外。

此总明上吊含襚赗将命之礼,而并入赗一节内。故下云“赗者出,反位于门外”,此文家穿插法。陈可大以“赗者出”以下,谓当属于前章“上介赗”云云“宰举以东”之下,非矣。徐氏集注因而易置之,益非矣。(卷七三,页六)

上客临,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相者反命,曰:“孤须矣。”临者入门右,介者皆从之,立于其左东上。宗人纳宾,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辞吾子之邕,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邕,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固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邕,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视宾客,是以敢固辞。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客立于门西,介立于其左,东上。孤降自阼阶,拜之,升,哭,与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颡。

此言临也。孔氏曰:“前四礼皆在门西,此在门东者,前奉君命而行,此临是私礼,若聘礼私觌,故在门东。”此说非也。首节之吊为吊生,此节之临为哀死,则未有不踊哭成礼而退者,以君应亲临,此代君临,故曰“寡君有宗庙之事”及“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之语,并非私礼也。前诸礼在门西者,以奉君物之故,此则代君,安敢自同于君而为宾客哉?下篇云“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使临为私礼,亦不当同含襚赗并言之矣。(卷七三,页七—八)

其国有君丧,不敢受吊。

此言国有诸侯之丧,其臣民皆不敢受吊也。孔氏“但指臣言”,欠包括。又以受吊为“受他国宾来吊”,此亦误承上文之义为说耳。(卷七三,页八)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𫄛、衾,士颖于盘北,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坐冯之,兴踊。

丧大记曰:“夫人东面亦如之”,此云“坐,冯之,兴踊”,郑氏谓“此丧大记脱字,重着于此”,何以知杂记为丧大记注脚耶?(卷七三,页九)

士丧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乘人,专道而行。

丧大记言君大夫士一也,共有数处,不止此三事。

此三事,今犹略同,乘人即今之肩舆也,乃知古惟死人用之。(卷七三,页九)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

则既顈,“顈”字丧礼别无见,故解者多以臆度,不如且依注为“代葛之用”自可。陆农师谓作“褧”,褧乃“禫之吉服”,无据,且若为禫之吉服,则前服已终,其为后服练祥何待言乎?(卷七三,页一○)

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郑氏谓“犹当为由,由,用也”。附当为“祔。”按:附、祔通,上篇皆作附,何待于此言之?至于“犹、由通”,多见孟子,今曰当为某字,非矣。然此“犹”字自如字,作“尚”字训,不作“由”字以“用”字训也。(卷七三,页一三)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如始即位之礼,郑氏以为“后日之哭”,是也。按:先云“哭之他室”,此始哭也,次日入奠,出,改服即位,此“三日成服”之义也。云如始即位之礼,见始哭已即位,又见此时亦哭。上言哭不言即位,此言即位不言哭,互相备也,疏及他解皆未达。(卷七三,页一三)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宫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闻父母死而犹与祭于公,此礼不可训。(卷七三,页一四)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郑氏曰:“父母之丧当在殡宫,而在异宫者,疾病或归者。”刘原父曰:“按:丧不宜有异居,然则昆当为兄,兄弟或不同居矣,丧服云‘小功以下为兄弟’。”愚按:此昆弟自谓“从父昆弟”,郑油为“同父昆弟”,故曲说之。刘说是矣,然谓“昆当为兄”,盖本丧服传之说,其实未然。观后章有“后祖昆弟”,则此处昆字不必改为兄矣。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丧服云:“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此与同。(卷七三,页一六)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

丧以敬为上,此义未允,丧以哀为上,孔子曰:“为礼不敬,临丧不哀。”明分敬与哀言之,此岂以敬为上乎?大抵父母在,以敬为主;父母亡,以哀为主。孔子言孝而曰:“不敬,何以别?”言丧而曰:“与其易,宁戚。”是也,况此哀亦即从平日之敬而求,则敬又不必言也。使有人子亲丧,事事求敬,而独不哀,其可观乎?檀弓上谓“丧礼当礼不足而哀有余,祭礼当礼不足而敬有余”,以丧祭分哀敬,亦是。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将兄弟之丧说得太轻,语亦有弊,若然,则稍依书策中现成格制以了事,而全无所用其心矣。夫兄弟期,三年之下即期,固非轻服,亦具有情文,乌可苟焉已也。即如后章云“期之丧,如剡”,此岂亦书策中格制耶?其前后自为矛盾如此,说兼见下亲丧外除章。(卷七三,页一七—一八)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恼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少连、大连,疑附会论语“少连”而云。东夷之子,疑仿孟子谓“舜为东夷之人”而云,然东夷之人,赵注“东方夷服之地”,今郑氏以夷为夷狄,谓“生于夷狄而知礼”,益失之矣。三日不怠四句,亦丧服四制文。(卷七三,页一九)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间传云“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此统云“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稍混,说详间传。(卷七三,页二○)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兄弟之丧内除,此言非也。兄弟居五伦之一,自父母而下,重于他伦。所以父母兄弟必连言之而曰孝弟也。圣人制为期,固不可过,然分固有限,心亦无穷,岂可以平日之因心则友者,至服终而遂恝然曰吾内除也哉。大抵记者之意,欲伸父母,乃抑兄弟。如上云“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此云“兄弟之丧内除”,下云“其余则直道而行之”,诸说皆是也。夫父母之尊,孰不知之,不因抑兄弟而始见也。而兄弟之卑于父母,亦孰不知之,不必比较而论也。今必抑兄弟以伸父母,父母固不因此而伸,而或者油其言,则于兄弟之伦偷矣。顾此而失彼,语上而遗下,非善言者也。作杂记者,必是天资忍刻一流人,故其言多率易峻急,偏而有弊。上篇直据当时之礼,以显抑父母;下篇知伸父母矣,又必抑兄弟以伸之。呜呼!其殆未闻孝弟之道者与?(卷七三,页二○—二一)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其余直道而行之,此语有弊。若谓此为三代之直道,则三年之丧亦直道也。若作不必及三年之丧话头,不独义欠达,且使人疑三年之丧而下,可得以径情肆志,简略苟且矣,不可为训。(卷七三,页二一—二二)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此与丧服小记“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说合。(卷七三,页二二)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缟谓缟冠,朝服行祥,事宜如此,虽有他丧服亦然。(卷七三,页二三)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太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士虞礼“用特豕”,与此“下大夫用特牲”合,亦可见士虞礼通下大夫言之矣,其上大夫又以此推之耳,陆农师谓“此下大夫之父为士”,非也。(卷七三,页二四)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皆言祝人代为称之辞。又曰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者,申明兄弟曰某之义,以见兄弟自称某,其弟称兄亦得曰某也。言弟称兄某,则兄称弟某可知矣。(卷七三,页二五)

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此记古者为亲亲饭含,皆发其巾,自公羊贾畏死者,始凿巾以饭,记失礼所由始也,通贵贱言之。郑氏曰:“记士失礼所由始也。士亲饭必发其巾,大夫以上宾为饭焉,则有凿巾。”此盖误以士丧礼惟为士礼,而妄为之说也。士丧礼云“布巾环幅不凿”,此非独士礼,大夫以上皆然。凡仪礼士礼通大夫以上者甚多,说见诸篇。上章“上大夫之虞也”即可见。郑以其云不凿则疑“大夫凿”,故为此说,不知其云不凿者,必因当时已凿,故正之,非谓士不凿,大夫凿也。且谓大夫不亲饭而使其宾代,此出何典礼?公羊贾既未详其人,又何以知其是士而非大夫耶?郑氏之武断类如此。(卷七三,页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