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仁,有恩者也。理,义也。察,犹知也。
○衰,七回反。菅音奸。屦,徐纪具反。粥,之六反。期音基。比,必利反。知音智,本或作智。弟弟,上音悌,下如字。
[疏]“此终”至“察焉”。
○正义曰:此一节更覆结居父母之丧,能终此三节,可以知其德行。三节者,自初丧至沐,一也;十三月练,二也;三年祥,三也。能终此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知者可以观其理”,“强者可以观其志”也。言此自初遭丧至于丧毕,有三者之节。
○“仁者可以观其爱焉”者,孝子居丧,性有仁恩,则居丧思慕,可以观其知爱亲也。若不爱亲,则非仁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