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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注“以本忕于鬼神虚无之事,令其心放荡无所定”。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忕,串也,习也。贵尚习鬼神,鬼神无体,故云“虚无之事”。以为事不在实,故心放荡无所定也。

“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赏罚用爵列”,以尊卑为差。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以本数交接以言辞,尊卑多狱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