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者,祭必依礼,是顺也。百品皆足,是备也。若能上下和顺,物皆备具,是为教之本。言圣人设教,惟以顺以备,故云“其教之本与”。
○“是故君子”至“其亲”者,祭既顺、备,可为教,故人君因为教焉。外教谓郊天,内教谓孝于亲、祭宗庙。
○“是故明君”至“顺孝”者,由咀茆教尊君长,故诸臣服从。内教孝则亲,故子孙顺孝。
○“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者,谓人君身自行之,尽其事上之道,又端正君臣上下之义,则政教由此生焉。
○“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者,谓在上所为之事施之于己,己所不安,则不得施于下。
○“所恶于下,则下以事上”者,在下有不善之事施于己,己所憎恶,则不得以此事于上,上亦憎恶也。
○“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者,结上二事。诸,于也,谓他人行此恶事加于己,己以为非,是非于人。己乃行此恶事而施人,是行于己也。若如此,非政教之道。言为政教必由于己,乃能及物,故下云“必由其本,顺之至也”。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伦,犹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