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启,开也。椟,剑函也。献剑则先开函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盖袭之”者,盖,剑函之盖也。袭,谓却合也。开函而以盖却合于函下,底于盖上。“加夫𫋹”者,𫋹,剑衣也。先却合盖于函下,又加剑衣函中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左传正义·降,户江反,下同。春秋集传释义大成·卷十二(53)仪礼注疏·注“致谓”至“佐食”。周礼订义·愚案自此至百物祭地示也(5)礼记正义·注“此二”至“信也”。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167)康熙字典·康熙字典(182)尚书注疏·卷十九(3)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器,凡器若献,则陈底执盖以将命,盖轻便也。 礼记正义·注“袭却”至“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