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卫地”至“降娄”。
○正义曰:《周礼 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是在地封域,必当天星之分,但古书亡失。郑注《保章氏》引《堪舆》云:寅,析木,燕也。卯,大火,宋也。辰,寿星,郑也。巳,鹑尾,楚也。午,鹑火,周也。未,鹑首,秦也。申,实沈,晋也。酉,大梁,赵也。戌,降娄,鲁也。亥,娵訾,卫也。子,玄枵,齐也。丑,星纪,吴越也。秦汉以来,地分天次。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娵訾之次,一名豕韦,故云“卫地,豕韦也”。《三统历》:娵訾初日在危十六度,立春节在营室十四度,雨水中终于奎四度也。降娄初日在奎五度,惊蛰节在娄四度,春分中终于胃六度也。此时周四月,今二月,故日在降娄,但闰有前却,不知日在何度而食也。言“去卫地,如鲁地”,盖始入降娄之初耳。
于是有灾,鲁实受之。灾发于卫,而鲁受其余祸。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
○咎,其九反。公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感日食而问《诗》。
[疏]“诗所”至“不臧”。
○正义曰:“《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注云:“日为君,辰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辛,故甚恶也。”又云:“彼月而食,则为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诗》作“此”,此云“彼”者,师读不同也。
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谪,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