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论著免之节,各随文解之。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者,言遭缌、小功之丧,棺柩在时,则当著免。今至虞、卒哭之时,棺柩虽藏已久,至虞、卒哭之时,亦著免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论语商·论语商(4)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9)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春秋左传正义·复,扶又反,下复封陈同。春秋穀梁传注疏·令,力呈反。仪礼注疏·注“此当”至“误尔”。周礼注疏·{卉鼓},扶云反。趋,《左传》作取,庄九反,杜注云行夜。)礼记正义·注“孰谁”至“将死”。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许嫁”至“杖也”。 礼记正义·注“言则”至“不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