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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杖大如绖”者,谓如绖也。郑所以知然者,以其同在下之物故也。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不敢以恩轻,轻服君之正统。

[疏]“妾为”至“君同”。

○正义曰:此一经论妾从女君服同。女君为长子三年,妾亦为女君长子三年,故云“与女君同”也。

除丧者,先重者,谓练,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易服者,易轻者。谓大丧既虞卒哭,而遭小丧也,其易丧服,男子易乎带,妇人易乎首。

[疏]“除丧”至“轻者”。

○正义曰:此一节论服之轻重相易,及除脱之义。“重”谓男首绖,女要绖。男重首,女重要。凡所重者,有除无变,所以卒哭不受以轻服,至小祥,各除其重也,“谓练,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是也。

○“易服者,易轻者”,易,谓先遭重丧,后遭轻丧。变先者轻,则谓男子要,妇人首也。谓先遭斩服,虞卒哭巳变葛绖,大小如齐衰之麻。若又遭齐衰之丧,齐衰要、首皆牡麻,牡麻则重于葛服,宜从重,而男不变首,女不易要,以其所重故也。但以麻易男要女首,是所轻故也。男子易乎要,妇人易乎首,若未虞卒哭,则后丧不能变也。

无事不辟庙门,鬼神尚幽暗也。庙,殡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