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正义曰:知“祭先君”者,与“上天子龙卷以祭”其文相类,故知“祭先君”也。云“端,亦当为冕”者,以玄端贱于皮弁,下文“皮弁听朔于大庙”,不应玄端以祭先君,故知亦当为玄冕。云“唯鲁与天子同”者,按《明堂位》云“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熊氏云:“此谓祭文王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其祭鲁公以下,则亦玄冕。故《公羊》云:‘周公白牡,鲁公骍犅,群公不毛。’是鲁公以下,与周公异也。二王之后,祭其先王,亦是用以上之服。二王之后不得立始封之君庙,则祭微子以下亦玄冕。”
○正义曰:知“祭先君”者,与“上天子龙卷以祭”其文相类,故知“祭先君”也。云“端,亦当为冕”者,以玄端贱于皮弁,下文“皮弁听朔于大庙”,不应玄端以祭先君,故知亦当为玄冕。云“唯鲁与天子同”者,按《明堂位》云“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熊氏云:“此谓祭文王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其祭鲁公以下,则亦玄冕。故《公羊》云:‘周公白牡,鲁公骍犅,群公不毛。’是鲁公以下,与周公异也。二王之后,祭其先王,亦是用以上之服。二王之后不得立始封之君庙,则祭微子以下亦玄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