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注“重以”至“呼之”。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贺氏云:重,难也。难未成人之时呼其名,故以字代之。按《冠礼》“冠身既冠见母毕,立于西阶东南面,宾东面字之曰‘伯某甫’”是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周礼注疏·正,音征。)礼记正义·注“前此”至“别氏”。礼记注疏·卷六十三(231)论孟精义·论孟精义(69)钦定音韵述微·钦定音韵述微(10)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春秋左传正义·疆,居良反。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王孙满,周大夫。春秋穀梁传注疏·轻,遣政反,又如字。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 礼记正义·“委貌”至“素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