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乃奏”至“天神”
○释曰:此黄钟言奏、大吕言歌者,云奏据出声而言,云歌据合曲而说,其实歌、奏通也。知不言歌,歌据堂上歌诗,合大吕之调,谓之歌者,《春秋左氏传》云:“晋侯歌钟二肆,取半以赐魏绛,魏绛于是有金石之乐。”彼据磬列肆而言,是不在歌诗,亦谓之歌,明不据偏歌诗也。襄四年,晋侯飨穆叔,云奏《肆夏》,歌《文王》、《大明》、《绵》,亦此类也。
[疏]“乃奏”至“天神”
○释曰:此黄钟言奏、大吕言歌者,云奏据出声而言,云歌据合曲而说,其实歌、奏通也。知不言歌,歌据堂上歌诗,合大吕之调,谓之歌者,《春秋左氏传》云:“晋侯歌钟二肆,取半以赐魏绛,魏绛于是有金石之乐。”彼据磬列肆而言,是不在歌诗,亦谓之歌,明不据偏歌诗也。襄四年,晋侯飨穆叔,云奏《肆夏》,歌《文王》、《大明》、《绵》,亦此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