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注“送终”至“皆素”。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送终丧杀,所谓老物”者,按《周礼 籥章》云:“国祭蜡,则龡《豳颂》,击土鼓,息老物。”以物老,故素服。物老将终,故葛带榛杖。素服,衣裳皆素者,谓白素衣积素裳。轻直云“素服,以送终”,不云“皮弁”者,从上省文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春秋左传正义·茅戎,亡交反。《史记》及三传皆作贸戎。种,章勇反。春秋简书刊误(1)仪礼注疏·注“不敢”至“事毕”。周礼注疏·治,直吏反,注及下“凡治”同。)礼记正义·注“《春秋》”至“服之”。礼记纂言·是月也申严号令命百官贵贱无不务内以防天地之藏无有宣出论语类考·论语类考(19)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腊,力合反。劳,力报反。 礼记正义·注“祭谓”至“狐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