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疏]“司士”至“许人”。
○正义曰:此一节论不可以礼许人之事。案《丧大记》始死废床,至迁尸及袭,皆在于床。当时失礼,袭在于地,故司士贲告子游。“子游曰诺”者,子游知袭在床为是,故以许诺之。“县子闻之,曰: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汰,自矜大也。叔氏,子游别字也。言凡有来咨礼事,当据礼以答之。今子游不据前礼以答之,专辄许诺,如似礼出于己,是自矜大,故县子闻而讥之曰“汰哉”。当言礼也,言诺,非礼也。
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