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孚,芳符反,又普回反。胜,音升。)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疏]注“凡器”至“式焉” ○释曰:“高于此”,谓崇四尺有余也。“厚于此”,谓厚于此四寸,谓孚拊四畔各一寸也。埒厚,火气不交,埒不孰则易破者也。 梓人为┺ね。(乐器所县,横曰笋,植曰ね。郑司农云:“笋读为竹笋之笋。”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论语集注·论语集注(4)马氏文通·2杨云:此“夫”字是连字,非是代字。 今案:此“夫”亦可解为语气助词。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正以败言乘丘,反次在郎,于义似乖,故难之。春秋左传正义·觞,式羊反。春秋繁露·春秋繁露(3)仪礼注疏·注“文武不同”。周礼注疏·说,书锐反,注及下“驾说”并注同。朝,直遥反,下同。)礼记正义·比,必利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周礼注疏·<方瓦>,方往反。) 周礼注疏·注“乐器”至“之{┺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