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释曰:言“文武不同”者,以其献获者于侯西北面受献,归功于侯,是其武献;释获者升堂酌酒,东面献之,就释之所,是其文,故云文武不同。
荐脯醢、折俎,皆有祭。(俎与服不同,唯祭一为异。)
[疏]注“俎与”至“为异”。
○释曰:云“俎与服不同”者,以其俱用一俎。云“唯祭一为异”者,上祭侯之俎,引《乡射》获者“俎与荐皆三祭”,郑《乡射》注云:“祭侯三处。”至此献释获者,不主祭侯,正唯一祭俎耳,故云唯祭一为异。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祭俎不奠爵,亦贱不备礼。)
[疏]注“祭俎”至“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