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夫遂”至“黍稷”
○释曰:云“夫遂,阳遂也”者,以其日者太阳之精,取火于日,故名阳遂。取火于木,为木遂者也。“鉴,镜属”者,《诗》云“我心非鉴,不可以茹。”彼鉴是镜,可以照物。此鉴形制与彼鉴同,所以取水也。云“取水者,世谓之方诸”者,汉世谓之方诸,言取水谓之方诸,则取火者不名方诸,别名阳遂也。明者,洁也,日月水火为明水明火,是取日月阴阳之洁气也。云“明烛以照馔陈”者,谓祭日之旦,馔陈于堂东,去明,须烛照之。云“明水以为玄酒”者,郁鬯五齐,以明水配,三酒,以玄酒配。玄酒,井水也。玄酒与明水别,而云明水以为玄酒者,对则异,散文通谓之玄酒。是以《礼运》云“玄酒在室”,亦谓明水为玄酒也。先郑云“明水氵涤粢盛黍稷”者,氵谓氵氵隋,涤谓荡涤,俱谓释米者也。
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故书“坟”为“ナ”。郑司农云:“蒉烛,麻烛也。”玄谓坟,大也。树于门外曰大烛,于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