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捕,音步。)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疏]注“水禁”至“不时” ○释曰:水中害人之处,或有深泉洪波,沙虫水弩。云“捕鱼鳖不时”者,案《月令》,春秋及冬取鱼,夏不合取鱼。夏取则不时,故云“不时”,皆禁之也。 几酒,(苛察沽买过多及非时者。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518)周礼传·周礼传(81)周礼述注·九和之弓角与干权筋三侔胶三锊丝三邸漆三斞上工以有余下工以不足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经明诸侯大夫送葬正柩之礼、执铎之差。待轩诗记·待轩诗记(10)御定康熙字典·诀□弓居○○圭君涓○矍(264)刘氏春秋意林·刘氏春秋意林(5)春秋左传属事·卷二十(46)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周礼注疏·苑,于阮反,刘于原反。) 周礼注疏·苛,音何,又呼何反。沽,音姑,又音故。买,如字,一本作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