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使者所用私觌”
○释曰:言“国之”,谓王使之。下聘问诸侯王行礼后,乃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诸侯之臣与君同行,不得私觌。若特聘则有之,则聘礼私觌是也。若然,上文饰币马,是以马遗人法,非聘,故无私觌。前宾客来朝聘不言私觌者,诸侯之臣于天子不敢行私觌故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物马,齐其力。)
[疏]注“物马齐其力”
○释曰:上朝会言“毛马”,郑云“齐其色”。此军事言“物马”,郑云“齐其力”。物即是色,而云齐力,当与上文互以见义,欲见皆有力有色也。
等驭夫之禄,(驭夫,于趣马、仆夫为中举,中见上下。)
[疏]“等驭夫之禄”
○释曰:掌养马者,有趣马、驭夫、仆夫三者,皆须等其禄,独云驭夫,故郑云举中见上下。
宫中之稍食。(师圉府史以下也。郑司农云:“稍食曰廪。”)
[疏]注“师圉府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