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周礼注疏·注“位谓”至“…

周礼注疏·注“位谓”至“茔限”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释曰:云“丘封所居前后”者,即上文为诸侯及有功者居前,为卿大夫士者居后是也。云“禁所为茔限”者,谓禁者以茔域为限而禁之。

凡祭墓,为尸。(祭墓为尸,或祷祈焉。郑司农云:“为尸,冢人为尸。”)

[疏]注“祭墓”至“为尸”

○释曰:后郑知此祭墓为祷祈者,上文“遂为尸”,是墓新成祭后土;此文云“凡”,非一,故知谓祷祈也。先郑云“为尸,冢人为尸”者,上文祭墓,谓始穿地时,此文据成墓为尸。后郑以此亦得通一义,故引之在下。是以《礼记 檀弓》云“有司舍奠于墓左”,彼是成墓所祭,亦引此“凡祭墓为尸”证成墓之事也。

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

[疏]“凡诸”至“其禁”

○释曰:上文唯见王及子孙之墓地,不见同姓异姓诸侯之墓地,故此经睹见之。若然,此墓地旧有兆域,今新死者随即授之耳。

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凡邦中之墓地,万民所葬地。)

[疏]注“凡邦”至“葬地”

○释曰:郑知邦中之墓地是万民葬地者,以其冢人掌王墓地,下文云“令国民族葬”,非有爵者,故知经邦墓是万民。若然,下云“掌其度数”,郑云“度数,爵等之大小”,而见有爵者,谓本为庶人设墓,其有子孙为卿大夫士,其葬不离父祖,故兼见卿大夫士也。

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族葬,各从其亲。)

[疏]注“族葬各从其亲”

○释曰:经云“族葬”,则据五服之内亲者共为一所而葬,异族即别茔。知族是五服之内者,见《左传》哭诸之例云:“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故知族是服内,是以郑云“各从其亲”也。

正其位,掌其度数,(位,谓昭穆也。度数,爵等之大小。)

[疏]注“位谓”至“大小”

○释曰:凡万民墓地,亦如上文豫有昭穆为左右,故云“正其位”。云“度数,爵等之大小”者,亦如《冢人》云“丘封之度与其树数”也。

使皆有私地域。(古者万民墓地同处,分其地使各有区域,得以族葬后相容。)

[疏]注“古者”至“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