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上,时掌反。)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疏]“凡男”至“民焉” ○释曰:此经论媒氏之官。合男女,必先知男女年几,故万民之男女,自三月父名之以后,皆书年月日及名,以送与媒氏。媒氏官得之,以勘男三十、女二十,配成夫妇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记正义·施,始豉反。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言其痛之恻怛有浅深也。吕氏家塾读诗记·吕氏家塾读诗记(55)御定康熙字典·诀□弓居○○圭君涓○矍(230)三传辨疑·三传辨疑(57)春秋左传属事·卷二十(12)春秋左传正义·儆音景。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500)周礼传·周礼传(63)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周礼注疏·注“玄谓”至“似非” 周礼注疏·注“成名”至“名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