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音羔。)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疏]“以鼓鼓役事” ○释曰:案《绵》诗云“鼓弗胜”,郑云:“鼓不能止之。”此云鼓役事,谓击鼓起役事。与彼不同者,但起役止役皆用鼓,两处义得相兼耳。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类篇·类篇(9)左氏传续说·左氏传续说(3)春秋左传正义·应,应对之应。春秋平义·春秋平义(20)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908)周礼注疏·注“礼酒”至“奄士”礼书·礼书(79)礼记正义·“夫人荐豆执校”者,校,谓豆之中央直者。夫人荐豆之时,手就此校。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周礼注疏·注“大鼓”至“八尺” 周礼注疏·注“鼓长丈二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