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乡师”至“其治”
○释曰:云“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者,乡师四人,其乡有六,二人共主三乡,故言各掌其所治乡之教也。云“而听其治”者,自乡大夫以下至伍长,各自听断其民。今乡师又听其治者,恐乡官有滥失,审察之,故郑云听谓平察之。
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疒发>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施舍,谓应复免,不给繇役。
[疏]“乡师”至“其治”
○释曰:云“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者,乡师四人,其乡有六,二人共主三乡,故言各掌其所治乡之教也。云“而听其治”者,自乡大夫以下至伍长,各自听断其民。今乡师又听其治者,恐乡官有滥失,审察之,故郑云听谓平察之。
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疒发>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施舍,谓应复免,不给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