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释曰:鼓人在此者,以其主教六鼓四金,以是教官,故在此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舞徒,给繇役能舞者以为之。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禹贡锥指·禹贡锥指(32)春秋地理考实·春秋地理考实(14)春秋左传正义·诉音素,又作愬。曰:“展与夜姑将要余。”要劫我以非礼。五礼通考·卷八十九仪礼集编·仪礼集编(53)周礼述注·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钟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承上宾主相问之事,因明宾主之礼,宾不得愿主人所有之物。钦定礼记义疏·卷八十二(7)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周礼注疏·眉,音眉。埒,音劣。疆,居良反。) 周礼注疏·繇,音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