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拜也,君降一等辞。(君乃辞之,而宾由拜,敬也。)
[疏]注“君乃”至“敬也”。
○释曰:经上云拜送,而云君辞,君辞复云拜也,是其君乃辞之,宾由拜者,敬主国君故也。
摈者曰:“寡君从子,虽将拜,起也。”(此礼固多有辞矣,未有着之者,是其志而焕乎?未敢明说。)
[疏]注“此礼”至“明说”。
○释曰:云“此礼固多有辞矣”者,谓此《仪礼》之内,宾主之辞固多有辞矣,但周公作经,未有显著明言之者,直云“辞”耳。此及《公食》皆著其辞,此二者是志记之,言“焕乎”可见。云“未敢明说”者,据此二者,触类而长之,余辞亦可以意量作,但疑事无质,未可造次明说,故上注每云“其辞未闻”也。
栗阶升。公西乡。宾阶上再拜稽首。(成拜。)公少退。(为敬。)
宾降出。公侧授宰币。马出。(庙中宜清。)
[疏]“宾降”至“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