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注“倡会”至“杀耻”。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穀梁传注疏》 序 卷一 ○释曰:以经书“会”,故知倡会者卫。托言卫侯不遇,则若卫侯不蒙鲁公之接,故云“杀耻”也。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结日列陈则日。传例曰:“不日,疑战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通解(15)周礼订义·愚案自此至百物祭地示也(64)礼记正义·注“酏粥”至“枲实”。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225)康熙字典·康熙字典(240)尚书注疏·卷十九(61)春秋公羊传注疏·糗,姝绍反,又羌九反。糒,平秘反。春秋左传正义·奸,古颜反。瓜,古华反。敦,都门反。煌音皇。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穀梁传注疏·复,扶富反。 春秋穀梁传注疏·陈,直觐反。来战者,前定之战也。先已结期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