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随世”至“封之”。
○正义曰:僖二十年,楚人代随,自尔以来,随不复见。以随世服于楚,为楚私属,不通于诸侯,征伐盟会,不齿于列,故史不得书之。犹如邾、滕为人私属,不序于宋盟也。定四年保护昭王,楚得复国,楚人感其恩德,使随列于诸侯。今楚帅诸侯围蔡,令随在其班次,以之告鲁,故得见经。定六年,郑灭许,以许男斯归,杀之。此时许复见者,以许属楚,故疑盖楚封之,当如蔡侯庐、陈侯吴受封于楚也。《世族谱》许男斯之后有元公成、悼公孙,则是楚封元公为许男也。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无传。书,过也。不言所食,非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