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卫公孟𫸩帅师伐曹。无传。
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书叛,恶可知。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吉射,士鞅子。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朝,如字。晋赵鞅归于晋。韩、魏请而复之,故曰“归”。言韩、魏之强,犹列国。
[疏]注“韩魏”至“列国”。
○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凡去其国,诸侯纳之曰“归”。此传称韩、魏以赵氏为请,故赵鞅得称“归”。韩、魏非诸侯,亦从诸侯纳之例者,韩、魏之彊犹列国也。《释例》曰:“韩、魏有耦国之彊,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言非晋、楚之所能制也。”
薛弑其君比。无传。称君,无道。
【传】十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实郹氏。(垂葭,改名郹氏。高平巨野县西南有郹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