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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注“称宋”至“宋志”。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正义曰:此与隐元年“谓之郑志”,义势同也。郑伯实不获段,而经书“克”,谓之郑志。言郑伯志于杀,虽实不克段,而书之为克,见郑伯之志也。此彭城实非宋地,而经书为宋,谓之宋志,言宋人志在取之,虽实非宋地,而系之于宋,成宋人之志也。夫子修《春秋》,而传于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修《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心。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修,还取二国本志故也。案下十年戍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系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类也。于此三事,传例已明,故彼不云谓之晋志也。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彭城降不书,贱略之。瓠丘,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