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阙,其月反;徐,如字。蝥贼,莫侯反;《尔雅》:虫食苗为蝥,食节为贼。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疏]注“蝥贼”至“虫名”。 ○正义曰:《释虫》云:“食根蟊,食节贼。”是食禾稼之虫也。纳雍害晋,若虫食禾,然彼晋自召雍,非秦罪也。 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在文十年。康犹不悛,八我河曲,悛,改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周礼注疏·释曰:路,大也,若人君所居皆称路,故有路寝、路门、路马之等,皆称路也。礼记正义·注“卜不”至“是也”。礼记正义·“三年而祥”者,此章从上以来至此,皆明三年之丧制节之事。日讲四书解义·卷二十六(66)转注古音略·转注古音略(9)春秋公羊传注疏·注“此象君”至“朔也”。春秋左传正义·正义曰:此说王者之事,或封为诸侯,或置之群官。圣哲是人之俊者,故总言之耳。春秋穀梁传注疏·释曰:传言此者,以夷狄之弑有日与不日,嫌同中国,故分明别之。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见,贤遍反。 春秋左传正义·悛,七全反。伐我涑川,俘我王官,涑水出河东闻喜县,西南至蒲坂县入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