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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正音政。正月,建巳之月。慝,他得反。夏,户雅反。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疏]注“正月”至“阴气”。

○正义曰:昭十七年传大史论正月之事,云:“当夏四月,是谓孟夏。”知正月是夏之四月,周之六月也。《诗》云“正月繁霜”,郑玄云:“夏之四月建巳,纯阳用事。”是谓正月为正阳之月。慝,恶也;人情爱阳而恶阴,故谓阴为恶,故云“慝,阴气也”。“未作”谓阴气未起也。

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日食,历之常也。然食于正阳之月,则诸侯用币于社,请救于上。公伐鼓于朝,退而自责,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掩君,以示大义。

[疏]注“日食”至“大义”。

○正义曰:古之历书亡矣,汉兴以来,草创其术,《三统》以为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日月交会。近世为历者,皆以为一百七十三日有余而日一食。是日食者,历之常也。古之圣王因事设戒,夫以昭昭大明,照临下土,忽尔歼亡,俾昼作夜,其为怪异,莫斯之甚,故立求神请救之礼,责躬罪已之法。正阳之月,阳气尢盛,于此尢盛之月,而为弱阴所侵,故尢忌之,社是上公之神,尊于诸侯,故用币于社,请救于上公,伐鼓于朝,退而自攻责也。日食者,月揜之也。日者,阳之精;月者,阴之精。日,君道也;月,臣道也。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揜君,以示大义也。昭二十九年传曰:“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故杜以社为上公之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失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