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叔萧大夫名”。
○正义曰:卿大夫采邑之长则谓之宰,公邑之长则曰大夫,此则是宋萧邑大夫也。以此年有功,宋人以萧邑别封其人为附庸。二十三年经书“萧叔朝公”,附庸例称名,故杜以叔为名。
及戴、武、宣、穆、庄之族,宋五公之子孙。以曹师伐之。杀南宫牛于师,杀子游于宋,立桓公。桓公,御说。猛获奔卫;南宫万奔陈,以乘车辇其母,一日而至。乘车,非兵车。驾人曰辇。宋去陈二百六十里,言万之多力。
○“南宫万奔陈”,本或作“长万”,“长”衍字也,下亦然。乘,绳证反,注同。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欲勿与,石祁子曰:“不可!石祁子,卫大夫。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宋、卫本同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