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九 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无传。)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鲁地。传例曰:“敌未陈曰败某师。”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公羊传注疏·注“上葬”至“地也”。春秋左传正义·蹋,徒腊反。幡,芳元反。骑,其寄反。识,申志反,又音志。春秋穀梁传注疏·溃,户内反。恶,乌路反,又如字。行,下孟反。复,扶又反。仪礼注疏·释曰:谓若主人献公,宾媵觯于公,虽非献,亦释此辞也。周礼注疏·释曰:此云祭事,不辨外内,则外内俱当卜,皆奉龟以往所当卜处。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论不粥人之母及因死为利之事,各依文解之。礼记纂言·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畜许六切】论语意原·论语意原(8)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正义曰:《释亲》云“妻之姊妹同出为姨”,孙炎云“同出,俱已嫁也”。 春秋左传正义·鄑,子斯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