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冬,十月。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疏]“春卫侯”至“来盟”。
○解云:不书日月者,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下,何氏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然则成三年“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苟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亦是来盟而书日月,彼下注云“书者,恶之。《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二国既修礼相聘,不能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是其恶,故不举重而书日月之义也,是当文皆有注解。
夏,公会齐侯伐莱。
秋,公至自伐莱。
大旱。为伐莱逾时也。